吉林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120日,吉林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吉林市委书记张焕秋,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东共同为吉林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市委书记张焕秋(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东(左)为“吉林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119日下午,在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选举张殿锋为吉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随后召开的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郝连生、付英舰、赵凯为吉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滨、胡长山、苏长城、李野、贾淑春为吉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殿锋向宪法宣誓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吉林市委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统筹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张焕秋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参加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张焕秋先后3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单位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上来,全面落实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办公场所和留置场所建设等工作,完成好市、县两级改革试点任务。张焕秋还实地踏查了吉林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场所和留置场所拟建地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在“施工队长”的带领下,吉林市纪委切实履行“施工队”职责,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抓住编制划转、转隶人员审核把关、监察委员会组建和线索移送等关键环节,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倒排工期、精细施工,先后召开5次书记办公会、4次县(市)区纪委书记调度会,每周召开1次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调度会,逐项推动工作落实。为切实把好转隶人员政治关、廉洁关,制定《人员转隶方案》,在对拟转隶人员充分摸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组、考核组,对拟转隶干部逐一考察、谈话、家访,积极做好转隶人员思想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吉林市9个县(市、区)党委、纪委把准政治方向,把握关键环节,分步骤如期完成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下一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将在实现工作磨合、人员融合、规范衔接、高效运转等方面积极探索,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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